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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会妈妈小屋” 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

作者: 时苏建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2-01-13 09:18

近日,在郓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内西南角的“工会妈妈小屋”内,两名女职工正在交流育儿心得。这所位于公共场所的“工会妈妈小屋”自投入使用以来,已经成为服务中心哺乳期、生理期的女职工和携带孩子前来办理业务女群众交流育儿心得、心理调整和舒缓压力的温馨场所。

“工会妈妈小屋”是市总工会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推出的一项惠及广大女职工的重要民生项目,通过建设专门的女职工私密空间,配套相应设施,为孕期、哺乳期和生理期女职工提供关爱、贴心服务,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在“工会妈妈小屋”内记者看到,小屋虽然不大,但配备完善、功能齐全,十分温馨。不但设置了防滑地面、儿童床、儿童餐椅、沙发、电源插座、垃圾桶等物品,而且还配备了宽大洁净的宝宝护理台和内含滑梯、秋千、海洋球等玩具的儿童娱乐区域。

“小屋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消杀和卫生清理,保持小屋整洁、舒适的环境。”郓城县审批局工作人员王明舒感慨地说,这样一个私密场所让孕期和哺乳期的女同胞们在工作之余有了一个可以放松和休息的地方,让她们这些“职场妈妈”们备受温暖。

王明舒告诉记者,2021年夏天,有一位怀孕的女客户在办理营业执照业务时突感身体不适,由于没有同行的家属,商事登记科工作人员赶紧将她搀扶到“工会妈妈小屋”,一边询问孕妇身体状况、安抚她的情绪,一边联系她的家属。当得知该孕妇有贫血且由于天气太热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时,工作人员赶紧利用小屋内配备的湿巾为她物理降温,很快该孕妇的情况就得到了好转。

据市总工会女工委主任吕晓华介绍,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总工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育龄女职工人数较多、有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小屋”建设工作,并积极倡导一些公共场所、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建设“小屋”,使其成为基层落实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的重要阵地,以满足广大孕期、哺乳期和生理期女职工的需求,保障她们的特殊权益。目前,全市已建成“小屋”127所,市总工会进行了逐一验收。

记者 时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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